為落實公司治理,健全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制度,爰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六及「股票上市或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及行使職權辦法」設立薪酬委員 會,依據相關規定履行下列職權: 一、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二、定期評估並訂定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另訂定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以資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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